一、工程驗收的一般規定
1.工程驗收的組織和程序
制冷裝置的安裝(分部工程)可以做為一個獨立的單位工程進行工程驗收。制冷裝置的施工完成后,施工單位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自檢評定,合格后再向建設單位提交報告。建設單位收到工程驗收報告后,應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含分包單位)、設計、監理等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工程驗收。未辦理工程驗收,設備不得投入使用。
2.工程驗收資料
當制冷裝置施工做為一個獨立的驗收單位時,必須具備工程內容完整的驗收資料,其中應包括:
(1)圖紙會審記錄、設計變更通知單和竣工圖;
(2)設備的開箱檢查、檢驗記錄;
(3)設備基礎檢查記錄;
(4)主要材料和用于主要部位材料的出廠合格證明和檢驗記錄或試驗資料;
(5)隱蔽工程施工記錄;
(6)設備安裝施工記錄;
(7)管道焊接、試驗、檢驗記錄;
(8)試運轉記錄;
(9)質量綜合檢查記錄。
二、制冷裝置設備驗收
3.主控項目
(1)制冷設備、制冷附屬設備的規格、型號、技術參數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具有證書及性能檢驗報告;
(2)設備基礎驗收報告;
(3)設備安裝的平面位置、標高、管口方向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4)用地腳螺栓緊固的制冷設備、制冷附屬設備,其墊鐵的放置位置應正確、接觸緊密,螺栓必須擰緊并有防松動措施;
(5)直接膨脹式表面冷卻器的外表面應清潔、完整,空氣與制冷劑星逆向流動,其外殼四周應嚴密,冷凝水排放暢通;
(6)制冷設備的各項嚴密性試驗和運行的技術數據,均應符合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對組裝式的制冷機組和現場充注制冷劑的機組,必須進行吹污、氣密行性試驗、真空試、制冷劑檢漏試驗,相應數據必須符合產品技術文件和有關現行國家標準、規范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