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常停機。制冷系統臨時停用或停用時間不長(不超過1周),則只要在停機前關閉儲液器(或冷凝器)出液閥,使低表壓接近0 MPa(或稍高于大氣壓力)時,停止壓縮機運轉,關閉壓縮機的吸、排氣閥和冷凝器出液閥,并停止通向冷凝器的冷卻水,切斷電源即可。
制冷系統停用時間較長時,應將系統中的制冷劑全部送入儲液器(或冷凝器)中。為此,首先關閉儲液器(或冷凝器)的出液閥,讓壓縮機把系統中的制冷劑全部吸出(此時,應將低壓控制器觸點常閉)。如壓縮機停機后吸入壓力迅速上升,則說明系統中還有較多的制冷劑,應再次啟動壓縮機繼續抽吸。若停機后吸入壓力緩緩上升,可待表壓至0 MPa(或稍高于大氣壓)時,即關閉壓縮機吸、排氣閥和儲液器(或冷凝器)進出口閥及高、低壓力表閥。如果壓縮機停機后,吸入表壓在0 MPa以下不回升,則可稍開油分離器手動回油閥,從高壓端放回少許制冷劑,使系統保持表壓0.02 MPa左右。然后,關閉冷卻水泵、冷庫冷卻風扇和風冷冷凝器的冷卻風扇。如果是間接冷卻系統,則應停止鹽水泵工作,關閉有關閥門。在制冷系統長期停用或越冬時,則應將冷凝器、壓縮機汽缸冷卻水套、滑油冷卻器以及所有循環系統內的水全部排空。
2.緊急停機。這是當制冷系統正常運行過程中,突然遇到設備故障或外界影響,對制冷系統帶來嚴重威脅時所采用的安全措施。緊急停機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①突然斷電停機。在運行中遇到這種情況時,應迅速關閉供液閥和吸氣閥,將電動機電源開關斷開。對于有電磁閥的制冷系統,只要斷開開關即可。查明停機原因,恢復正常供電后,重新啟動。
②突然停水停機。當冷凝器的冷卻水突然中斷,應立即切斷電源,停止壓縮機的繼續運轉,然后迅速關閉供液閥和吸排氣閥。待查明原因,恢復供水后才可重新啟動。若停水時間過長,系統或設備安全閥超壓斷開,還應對安全閥試壓檢驗一次。
③遇火替停機。當操作室內或冷凍站的鄰近建筑發生火災,并危及制冷系統的安全時,應立即切斷電源,迅速開啟緊急泄氮器,打開儲液器、油分離器、蒸發器各放油閥,使系統內的氨液集中于泄氨口迅速排出,以防火勢蔓延而使制冷系統爆炸。
④設備事故停機。設備出現故障,一般可分為三種情況處理:
a.出現局部故障,但影響不大,可關閉管道閥門進行局部檢修,不必停機。
b.下列情況可按正常程序停機:油壓過低或不上升;油溫已超過允許值;軸封處制冷劑泄漏嚴重;壓縮機有敲擊聲;比較嚴重的濕沖程;排氣壓力及溫度過高;能量調節或卸載裝置失靈;潤滑油太臟;汽缸拉毛或連桿大頭咬住。
c.如出現制冷劑大量泄漏、設備爆炸等嚴重事故或嚴重的濕沖程時,應緊急停機。